下載:檔案應用申請書 (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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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載:檔案應用委託書 (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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檔案應用申請書填寫須知
一、委託申請者,請檢具委託書;如係法定代理者,請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影本。申請案件屬個人隱私資料者,請檢具身分關係證明文件。
二、閱覽、抄錄或複製機關檔案,應遵守本所檔案閱覽、複製有關規定,不得有破壞檔案或變更檔案內容之行為。
三、閱覽、抄錄機關檔案,免收費用;複製之收費標準略以:
複製之收費標準略表
| 紙張複製 |
A4 |
B4 |
A3 |
| 黑白 |
2元 |
2元 |
3元 |
| 彩色 |
10元 |
10元 |
15元 |
| 備註 |
若需郵寄服務,郵寄費用實支實付;每次並加收手續費用50元。 |
其他複製方式依檔案管理局頒行之「檔案複製收費標準表」收費。
四、申請書填具後,得以書面通訊方式郵寄桃園縣中壢市戶政事務所。
地址:中壢市溪洲街298號。
電話:(03)4521100 轉分機217。
五、檔案應用場所:桃園縣中壢市戶政事務所檔案閱覽處。
地址:中壢市溪洲街298號。
開放時間:週一至週五:上午8:00至11:00、下午2:00至4:00。
服務電話:(03)4521100 轉分機217。